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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否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扬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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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否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扬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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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不是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3种疾病: 1是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1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1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1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怎么办 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不是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如在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可以提供对方有精神病的证据,以方便自己事后积极的去维权。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要进行离婚,可以找律师之家律师问问怎么维权。 律师之家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之家婚姻家庭律师#